《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活动评审监督工作规程》政策解读
来源:黑龙江省科技厅 2021-07-15 10:41:59
按照要求,现就省科技厅制定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活动评审监督工作规程》(黑科规〔2021〕6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工作规程》的目的
为提高科技活动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质量,规范和引导评审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人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动科研作风学风转变,省科技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活动评审监督工作规程》。
二、制定《工作规程》的政策依据
制定该《工作规程》主要参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黑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业务监督工作规程(试行)》(黑科组发〔2019〕45号)《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规〔2020〕6号)。
三、《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由总则、监督内容、监督程序、核查与结果运用、附则5章组成,共计27条。
(一)第一章总则,第1-5条。介绍了制定《工作规程》的目的、《工作规程》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主体和对象、请托行为的定义。
(二)第二章监督内容,第6-12条。明确了评审工作监督过程中,对评审专家、申报主体、评审工作人员的正面规范与监督事项。
(三)第三章监督程序,第13-18条。对评审过程中的工作计划、评审预备会的现场监督、现场监督工作、现场监督形式、评审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异常情况记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第四章核查与结果运用,第19-25条。明确了工作报告提交、核查依据、结果运用、被监督对象的责任追究、监督人员的责任追究、诚信记录、情况通报7方面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第26-27条。对《工作规程》的试行时间与解释权进行明确。
一、制定《工作规程》的目的
为提高科技活动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质量,规范和引导评审过程中相关人员的人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推动科研作风学风转变,省科技厅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活动评审监督工作规程》。
二、制定《工作规程》的政策依据
制定该《工作规程》主要参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黑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管理业务监督工作规程(试行)》(黑科组发〔2019〕45号)《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规〔2020〕6号)。
三、《工作规程》的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由总则、监督内容、监督程序、核查与结果运用、附则5章组成,共计27条。
(一)第一章总则,第1-5条。介绍了制定《工作规程》的目的、《工作规程》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监督主体和对象、请托行为的定义。
(二)第二章监督内容,第6-12条。明确了评审工作监督过程中,对评审专家、申报主体、评审工作人员的正面规范与监督事项。
(三)第三章监督程序,第13-18条。对评审过程中的工作计划、评审预备会的现场监督、现场监督工作、现场监督形式、评审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异常情况记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四)第四章核查与结果运用,第19-25条。明确了工作报告提交、核查依据、结果运用、被监督对象的责任追究、监督人员的责任追究、诚信记录、情况通报7方面内容。
(五)第五章附则,第26-27条。对《工作规程》的试行时间与解释权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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