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我省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使《黑龙江省科技成果产业化行动计划(2022—2025年)》得到更好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了《行动方案》,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高校人才聚集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作用,推动高校人才、科研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打造适应、支撑、引领我省经济发展的“快变量”,推进科教融合发展与振兴,打造支撑龙江全面振兴“强基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26年,我省高校基本建立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符合科研和创新范式变革要求的体制机制,建成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自主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显著提升,实现成果产业化600项以上,总体投资额达到20亿元,创造200亿元以上经济总量。
三、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充分聚焦我省传统产业提质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定位我省“4567”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坚持创新驱动、需求导向、人才引领、协同合作、服务振兴原则,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和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充分站位高度、落靠产业、科学分析、合理规划、发挥特色、靶向定标、分解推进实施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
四、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成果培育“贯通工程”,筑牢科研创新发展基础,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产出提质增效,夯实科技创新策源作用,提升服务产业发展保障能力。
二是实施多方协同“融通工程”,健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做优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软环境,推动市场要素有效融合,提升成果就地转化服务能力。
三是实施产业化路径“畅通工程”,强化资源统筹、要素互动、服务效能,推动高校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培育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提升服务龙江产业振兴实力。
五、主要特点
一是强化深准实细,落实落靠专项行动。充分结合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推进产业化专项行动,创新策源成果做深,转化载体平台做准,服务转化工作做实,紧密产业布局做细,落实落靠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二是强化培育孵化,促成果产业化落地。承载持续“双一流”建设成果,设立成果就地转化培育、孵化、产业项目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奖励资金,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初期的成果熟化资金难题。激励高校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三类产业化载体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措施、强化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性转化及产业化服务载体。扶持助力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实体初期发展,激励高校科研人员创业。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综合全面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兼顾过程与结果、突出增值与特色、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考核,综合全面衡量高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活动情况,引导高校遵循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规律长效化、可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突出成果转化导向。通过实施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行动,推动高校把服务龙江振兴发展作为主攻方向,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服务体系,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释放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供给,推进校企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优势学科与产业紧密衔接,提升我省高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
省教育厅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实施,与科技、工信等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合力,督导高校加快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落地,积极为龙江产业振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