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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解读

来源:黑龙江人民政府 2022-06-24 10:15:05
       《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科技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十四五”科技规划描绘了未来五年我省科技创新发展的蓝图,明确了全省科技工作主要目标和重要任务。
  顶层设计:立足龙江特色,支撑跨越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开启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新征程起步期,是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是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新发展阶段和新的历史起点上,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振兴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
  规划围绕创新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重突出贯彻落实我省“十四五”规划关于科技创新的重点任务,以加快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和加速建成科技强省为目标,突出系统性与执行性,突出龙江优势,对我省科技创新力量、资源配置、保障条件等进行重点部署,把想干、能干的重点体现,重点解决现阶段突出问题与主要矛盾,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贡献更多的科技力量。
  规划注重承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落实具体的目标与任务;注重落实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目标;注重按照“四个面向”战略方向细化重点研发布局,为未来五年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形成、“十四五”规划实施和评估奠定良好基础,为建成科技强省的总目标开好头。
  目标任务:打造发展新引擎,构筑发展新优势
  加速来临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省加速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形成历史性交汇,为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发展新引擎、构筑发展新优势开辟了广阔的新空间,规划把新发展理念贯穿科技创新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抢抓国家推动东北振兴的重大机遇,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创新活动全链条布局,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提供更多高质量科技供给,增强我省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一)推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强化原创研究,在优势特色领域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超前部署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载体和重大任务,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提升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增强技术源头供给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科技力量,强化科技力量与市场主体的统筹协同和融通创新,发挥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推进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坚持市场决定创新要素配置,加强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机制,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形成科技成果转化良性循环,让更多的科技成果应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四)构筑区域创新高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强自创区和国家级高新区建设,推进各类高新区、科技园区、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程。
  (五)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优化创新生态,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营造包容性创新文化氛围,推进军民协同科技创新,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合作,加强科学普及,形成鼓励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
  研发布局:支撑龙江跨越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一)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在农业资源利用、作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学科布局一批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为创新发展提供源头供给。
  (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重要战略部署,突出龙江特色,着力突破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科技发展短板,把握科技革命先机,集中力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关。提出了“四个布局、四个支撑”。围绕支撑乡村振兴、产业链提升、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绿色发展等方面,布局了农业现代化、现代产业体系、健康龙江、绿色低碳等4个方面的21个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方向。实施种业自主创新、智慧农业与智能农机装备、精密超精密加工、先进复合材料、石油及化工新材料开发、食品及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碳达峰碳中和等14个科技重大专项,突破涉及我省长远发展和产业安全的瓶颈制约。
  主要措施: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七个新突破
  (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行动,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突破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瓶颈。建立成果共享与对接机制,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树立转化应用为目标的评价导向,构建市场化技术转移体系,开展技术要素市场化改革,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畅通研究开发、中间试验、成果转化的渠道,引导科技成果对接产业需求转移转化。同时,加强高质量科技成果的场景应用,注重以核心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成长空间、关键着力点和主要支撑体系。
  (二)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取得新突破。将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作为厚植我省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抓手,对标我国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加快培育国家实验室,争取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一批省实验室或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人工智能、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材料、卫星应用、智慧农业、健康医疗等领域,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结合紧密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优化公益类科研资源配置,强化创新成果与产业对接、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对接、科研人员创新活动与收入对接,开展赋予省属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鼓励校企共建研发机构开展联合攻关,推动全省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
  (三)强化创新主体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建立科技型企业成长加速机制,优化科技型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加强创新服务供给,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不断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和行业骨干企业协同上下游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在重点领域强化研发布局,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使科技型企业成为最具发展动力和培育发展新动能的主力军。
  (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突破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优化全省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布局,积极对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帅才型科学家、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型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支持机制,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营造更开放、更优良的人才发展环境,形成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竞相成长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
  (五)构筑区域创新高地,引领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高质量供给取得新突破。围绕国家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融入和主动布局打造东北地区协同创新带建设,以自创区和高新区为重点打造区域创新高地,推动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哈尔滨国家创新型城市,推动佳木斯、牡丹江等省级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按照“一区一主导产业”推动省级高新区市(地)全覆盖,择优支持和布局一批基础条件好、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的县布局试点创新型县(市)建设,引领带动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高质量供给大幅提升。
  (六)采取超常规举措,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取得新突破。持续加大省本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高效率的科技投入新机制。优化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完善激励创新的需求政策和市场环境,形成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和环境保障。
  (七)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突破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推动科技管理改革,组织实行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探索业主单位、帅才科学家负责制。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省省情的特色科技奖励体系。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和管理制度,推进科技人才评价试点。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从科技管理向创新治理转变,满足新任务、新环境对科技创新体系内部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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