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办企业函〔2021〕43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根据《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企业〔2016〕353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1年我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认定办法》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按照《认定办法》要求提供《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等申报材料,《认定办法》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www.jxciit.gov.cn/Item/64602.aspx)查询。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属地原则,基地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以下简称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行文报省工信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及被推荐基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以EMS方式邮寄至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yfz2013@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窗口 0791-88901526、88901527;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 殷超 0791-88916356。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000号 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11号、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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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