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们,这里有一份2021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通知,请查收!
为引导更多创业创新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决定联合举办2021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本次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1年4月至10月
三、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和发动高校师生、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群体参赛。
四、赛制分组
(一)省内赛
省内赛采取主题赛与专项赛并行、“2+2”分组方式举办。主题赛分为乡村振兴组和综合组,专项赛分为院校师生组和退役军人组。
1.主题赛
(1)乡村振兴组
乡村振兴组采取市县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市县应组织初赛后(可闭门评审),推送进入省级复赛项目。各赛区报送省级复赛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个。
(2)综合组
综合组采取市县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市县应组织初赛后(可闭门评审),推送进入省级复赛项目。11个重点园区可申请单独开设赛区进行推荐。各赛区报送省级复赛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个。
2.专项赛
(1)院校师生组
院校师生组采取院校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原则上各院校应组织初赛(可闭门评审),将参赛作为就业创业指导课重要内容,按参赛项目人数不低于在校生总数一定比例(本科院校不低于2%、专科院校不低于1%,单个项目参赛学生不超过5人)发动学生参加。合作办学院校可单独开设赛区进行推荐。市县可推送本地中专技校项目。各赛区报送省级复赛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15个(其中本科院校15个、专科及以下院校10个)。
(2)退役军人组
退役军人组采取市县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方式进行。原则上各市县应组织初赛后(可闭门评审),推送进入省级复赛项目。11个重点园区可申请单独开设赛区进行推荐。各院校可单独推荐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该组复赛。各赛区报送省级复赛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个。
(二)省外赛
省外赛选择在国内华南、华中、华东或其他地区任意三个中心城市举办,视疫情防控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发动,辐射周边省份或城市。重点发动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且近期内有意向落地海南的创业创新项目参加,省外赛采取初赛、复赛、决赛方式进行。
(三)国际赛
国际赛视疫情防控情况选择在东南亚某一中心城市举办,辐射其他地区或国家。重点发动符合自贸港产业发展、且近期内有意向落地海南的创业创新项目参加,国际赛采取初赛、决赛方式进行。
五、参赛条件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在2018、2019、2020年三年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技术升级产品、原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均不得重复参赛。被聘为海南省创业导师的个人及所属团队、企业或机构,直接参与投资的项目报名参赛须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一)省内赛报名条件
1.主题赛
(1)乡村振兴组
参赛主体为有志于投身海南乡村振兴的返乡创业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参赛项目须已落地并实现正常运营,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当地就业(吸纳与带动就近就业、创业人员总数一般不低于3人)为主要目标。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综合组
参赛主体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专项赛
(1)院校师生组
参赛主体为在海南省各高校(含合作办学院校)教师、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个人或团队或企业,及入驻校园孵化的团队或企业(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省内未进行商事注册或注册不满1年)。其中,以院校教师为主要负责人的项目、企业或机构,其核心团队成员中应有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或可吸纳一定数量毕业生就业。参赛项目具有创新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2)退役军人组
参赛主体为由退役军人(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创办、持股或担任团队核心成员的企业或机构(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海南省内已进行工商登记或商事注册且时间满1年以上)。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退役军人。
(二)省外赛报名条件
参赛主体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省外已工商登记注册或商事注册未满5年,且1年内有落地海南意愿或行动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应有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国际赛报名条件
参赛主体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在当地有关部门已登记注册未满5年,且1年内有落地海南意愿或行动的企业或机构。参赛项目应有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参赛项目为原创性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的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六、组织实施
本届大赛共分为六个阶段进行
01、4月-5月中:宣传发动
02、5月中旬-6月上旬:参赛报名
03、6月中旬-8月中旬:省内赛初赛、复赛、决赛
04、8月中旬-9月底:省外赛初赛、复赛、决赛
05、待定:国际赛初赛、决赛
06、9月底前:颁奖典礼
七、奖项设置
对省内赛和省外赛获奖的项目、个人、单位,将给予奖金和奖状(牌匾)鼓励,奖金合计380万元(含税)。国际赛获奖项目不设奖金,将给予奖状鼓励。
国际赛
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7个,不设奖金。
其他奖项
结合个人参与赛事工作情况,评选出创业指导先进个人10名,每名0.2万元,合计2万元;结合单位宣传发动、组织初赛、选送项目、项目获奖等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15个,每个0.8万元,合计12万元。
八、配套措施
(一)全程宣传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把赛事宣传与自贸港引才工作紧密结合,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一系列品牌宣传活动,对赛事全程、优秀项目和个人进行宣传推广,提升大赛品牌知名度,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氛围。
(二)创业服务
1.公益创业服务“超市”
开展创业咨询、开业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孵化基地推介、投资机构对接、市场资源推广等创业服务。
2.社会扶持机构帮扶
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生就业创业大讲堂”、海南(青年)公共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园区及相关合作单位为创业者提供公益性创业服务。
(三)政策与金融支持
协调落实人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扶贫部门等相关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并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协助对接银行和风险投资机构提供投融资服务等。
(四)推荐参加国赛与展会
根据成绩排名,择优推送优秀项目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全国选拔赛或创业展会等活动,并给予参加人员适当交通食宿补助。
报名方式
大赛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参赛,意向参赛人员可点击登录官方网站http://124.225.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