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开始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为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福建省人社厅将联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台港澳办、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一、大赛名称
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共福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省级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社会宣传、赛事保障等工作。各地须成立相应的市级组委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地大赛各项工作。
四、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1+3”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
(一)主体赛
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主体赛按照市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主体赛按照市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三)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劳务品牌专项赛按照市级选拔赛(或直接推荐)、省级选拔赛(或直接推荐)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四)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福建,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县级市、县)注册、生产与经营。主体赛按照市级选拔赛、省级选拔赛两个阶段进行,分别由市级组委会、省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五、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福建省选拔赛已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六、赛事流程
(一)参赛报名(3月31日前)
符合报名参赛条件的,于3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参赛报名材料,主要包括:《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参赛报名表》、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含项目简介、团队介绍、项目进展)等。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书、企业营业执照、项目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应根据报名人所属群体及所报名赛事组别条件要求按需提交。每位申报人只可选择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主体赛服务业项目组、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其中一项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二)资格审核(4月1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依据大赛报名参赛条件,对本辖区内报名参赛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联系各设区市人社部门。
(三)市级选拔赛(5月20日前)。市级选拔赛的主体赛、青年创意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项目原则上需采取项目路演方式进行,劳务品牌专项赛项目产生方式由市级组委会自行确定,各个赛道依据项目得分情况和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情况确定拟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项目,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地可将本地选拔赛与地方大赛有机结合,避免重复赛事。
(四)省级选拔赛(6月30日前)。主体赛和专项赛省级选拔赛由省级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晋级全国选拔赛的项目将依据参加省级选拔赛项目的得分情况和全国组委会分配的名额情况确定。
七、评审规则
评审采用全国大赛统一的标准进行打分,主要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业规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评审规则及赛事工作实施细则另行下发。
八、奖励扶持
省级组委会对获得省级选拔赛一、二、三等奖的优秀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对优胜奖项目颁发证书,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辅导、媒体宣传、资本对接等各方面帮扶,助力获奖项目的成长和发展。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地市将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市级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各地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资金扶持。
九、宣传发动与配套活动
大赛期间,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赛宣传方案,广泛发动各类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主题论坛等配套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活动成效。鼓励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指导、培训、推广、投融资等方面的深度服务,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氛围。
十、经费保障
省、市级选拔赛活动经费由各级组委会负责,各地举办选拔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联系方式:0591-85232741